长虹能源: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560,293股,占公司总股本0.4308%,可交易
时间为2023年8月7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郭龙 | 否 | 董事、总经理 | C | 326,583 | 0.2511% | 1,025,250 |
2 | 沈云岸 | 否 | 董事、财务总监 | C | 72,000 | 0.0554% | 233,475 |
3 | 王胜兵 | 否 | 副总经理 | C | 78,834 | 0.0606% | 257,128 |
4 | 曾涛 | 否 | 副总经理 | C | 82,876 | 0.0637% | 268,066 |
合计 | — | 560,293 | 0.4308% | 1,783,919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郭龙先生、副总经理王胜兵先生、副总经理曾涛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沈云岸先生4位股东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看好,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任高管期间自愿锁定24个月,锁定期自2021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股票自愿限售期已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解除限售登记。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49,714,584 | 38.23%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1,938,419 | 1.49% |
2、个人或基金 | 0 | 0.00% | |
3、其他法人 | 78,400,000 | 60.28%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00% | |
5、其他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80,338,419 | 61.77% | |
总股本 | 130,053,003 | 100.00% |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二)《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股东名册》。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