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8  长虹能源(836239)公司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新平大道3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文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2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82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邵敏先生、张涛先生、杨清欣先生、于清教先生、邓路先生、郑洪河先生因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汤宇峰先生、程建军先生因公务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虹飞狮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飞狮”)业务持续发展,拟为长虹飞狮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授权期限为1年,担保债务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规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219,5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股数4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席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无需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改歌、古晓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