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http://ddx.gubit.cn  2023-11-06  长虹能源(8362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9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九条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三)交易各方的关联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成交价格与交易的账面值、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与定价有关的其他特定事项;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以及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对于日常经营中持续或经常进行的关联交易,还应当包括该关联交易的全年预计交易总金额;

(六)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包括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真实意图和必要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七)从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在本制度中,所称“达到”、“以上”、“以下”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当本制度前后条款同一事项本数出现同时包含或者同时不包含的,视为在前的条款包含本数,在后的条款不含本数。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