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汤宇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7)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真实的、客观的,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4-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