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及资金存贷、开票、贴现等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原预计额度上,新增不超过92,650万元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邵敏、吴章杰、高剑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客户杭州能派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能派”)业务的发展需要,同意增加客户杭州能派3,043.5万元的授信额度,给予杭州能派总授信额度不超过12,533.5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