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聚和源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源”)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具备业务资源的战略投资者。此次增资以2.695元/注册资本为挂牌底价,通过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征集战略投资者,增资金额共计人民币6,266.3185万元,其中战略投资者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2,400万元,长虹能源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3,866.3185万元。本次增资扩股不影响长虹能源对聚和源的控制权,不改变聚和源治理结构,长虹能源维持持股比例不变,聚和源董事会、监事、经理层均不改变。公司已于2024年9月3日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预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2024年度销售信用投放总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销售业务顺利开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信用应收财务管理办法》,结合应收账款现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客户评估信用限额、客户他项权证抵押及股权质押等实际情况。同意在公司2024年度信用投放总额58,000万元基础上增加至65,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进行信用管控。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