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6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存贷款、开具票据、贴现、融单、融资租赁、租赁厂房等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558,006.8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邵敏、沈云岸、吴章杰、高剑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健全舆情监测、评估、预警及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