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密新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藏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433,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目标,此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主要为公司现有橡胶材料业务向上游产业链进行延伸,符合公司总体业务布局,有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433,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未出席,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18,0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楠、马钰锋
(三)结论性意见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