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寰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审计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可列席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委员会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或纪要,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