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佳)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李佳,女,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英国帝国理工学院机械博士学位。2011年9月至2021年12月历任英国埃克塞特大学讲师、英国爱丁堡大学讲师、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访问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2022年1月至今,先后就职于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岭南大学;2022年3月至今,任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李 佳 | 10 | 10 | 0 | 0 | 全部同意 | 5 |
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职责,2024年度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 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意见类型 |
1 | 2024年4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6.《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聘请(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4年4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4年6月12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4年8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5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4年12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7 | 2024年12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二)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意见类型 |
1 | 2024年4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4年5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4年6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同意 |
12日 |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4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5 | 2024年11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并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4.《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4年12月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 同意 |
7 | 2024年12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四、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五、 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等方式累计完成15个工作日的现场履职,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沟通,关注公司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风险事项,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等信息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 在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对重大事项履行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二) 在表决权行使和发表意见方面,本人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各种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 在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本人在任职过程中严格监督公司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切实从内控制度体系上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八、 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4年,本人参加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北京证监局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线上培训,主要包括:北交所2024年2月28日举办的“领航·2024年第1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2024年8月20日举办的“领航·2024年第2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2024年5月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培训平台线上参加了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及最佳实践”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熟悉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 其他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在2025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尽职尽责的态度、忠实勤勉与独立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发展事项作
出合理的意见,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 佳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