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铭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836270 证券简称:天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黄列群、赵鹏飞、严毛新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黄列群、赵鹏飞、严毛新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8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黄列群 | 8 | 8 | 现场 | 0 | 0 |
赵鹏飞 | 9 | 9 | 现场 | 0 | 0 | |
严毛新 | 9 | 9 | 现场 | 0 | 0 | |
股东大会 | 黄列群 | 2 | 2 | 现场 | 0 | 0 |
赵鹏飞 | 3 | 3 | 现场 | 0 | 0 | |
严毛新 | 3 | 3 | 现场 | 0 |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3月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计划的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8、《关于开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及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 | 同意 |
1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免去詹勇勇董事职务的议案》 13、《关于提名黄列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5、《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6、《关于修订<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9、《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交易及其公允性的的议案》 21、《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年3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确认公司第四季度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4、《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4月 | 第三届董事 | 1、《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 同意 |
28日 | 会第五次会议 | 案》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2022年5月1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参与竞买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7月1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7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1-6月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9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0月3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以及自筹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 | 同意 |
三、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度,不存在提
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我们通过电话、会议的形式,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性意见,以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情况
1、2022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2年任职期间,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2年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列群、赵鹏飞、严毛新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