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鸿科技: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3,000,000元,不超过5,0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92,156股-653,5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3%-0.7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七)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4年4月17日起,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7.65元/股调整为5.27元/股,调整后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1,825,193.86元,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346,336股,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11月13日开始,至2024年4月21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63.5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4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0,000股,最高成交价7.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174,806.1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1,825,193.86元,按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5.27元/股计算,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346,336股。
(三)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1日,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四)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截至回购结束之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5%,占调整后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56.51%,最高成交价7.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174,806.1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63.50%。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年10月27日 | 2023-056 | 是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年10月27日 | 2023-057 | 是 | ||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 2023年10月27日 | 2023-070 | 是 |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3年10月31日 | 2023-072 | 是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3年11月8日 | 2023-073 | 是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11月13日 | 2023-074 | 是 |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2023年11月22日 | 2023-077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3年12月1日 | 2023-078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1月2日 | 2024-001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2月1日 | 2024-012 | 是 |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2月6日 | 2024-014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3月4日 | 2024-016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4月1日 | 2024-045 | 是 |
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2024年4月10日 | 2024-047 | 是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处理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