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鸿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2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忻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334,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28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刘伟、黄小军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33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股数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忻宏、吴勇、易海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少杰、应振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少杰、应振芳自2021年6月4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任职期限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日止。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洪艳、邵程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1 | 《选举忻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9,315,200 | 99.9675% | 当选 |
1.2 | 《选举吴勇先生为 | 59,315,200 | 99.9675% | 当选 |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3 | 《选举易海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9,315,200 | 99.9675% | 当选 |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1 | 《选举陈少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9,315,200 | 99.9675% | 当选 |
2.2 | 《选举应振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9,315,200 | 99.9675% | 当选 |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1 | 《选举洪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59,315,200 | 99.9675% | 当选 |
3.2 | 《选举邵程泽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59,315,200 | 99.9675% | 当选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序号 |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1 | 《选举忻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0 | 0.0000% | 当选 |
1.2 | 《选举吴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0 | 0.0000% | 当选 |
1.3 | 《选举易海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0 | 0.0000% | 当选 |
2.1 | 《选举陈少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0 | 0.0000% | 当选 |
2.2 | 《选举应振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0 | 0.0000% | 当选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爽、杨北杨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忻宏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23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吴勇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23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易海根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23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陈少杰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23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应振芳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8月23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洪艳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8月23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邵程泽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8月23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