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7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要》(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戴建君、彭慈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戴建君、彭慈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