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10: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5:00—2023年10月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6414 | 欧普泰 | 2023年9月2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将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弄12号楼B座402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增设1名独立董事,现提名陈思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陈思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复合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87年7月至1991年8月任职南通自行车厂工程师;1994年3月至1999年3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副教授,党委副书记;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担任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00年3月至2007年3月担任上海交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0年12月担任上海铭源实业集团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裕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源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期从事新材料研究教学,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创新创业投资及投资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陈思根)》(公告编号:2023-073)。
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增设1名董事,现提名戴剑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戴剑兰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宇瀚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任苏州欧普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戴剑兰)》(公告编号:2023-074)。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76)。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077)。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78)。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9)。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33,575,900股变更为66,673,554股,注册资本由3,357.5900万元变更为6,667.3554万元,因此就《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办理登记手续,可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弄12号楼B座402室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顾晓红(2)联系电话:021-52659337(3)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弄12号楼B座402室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