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http://ddx.gubit.cn  2023-10-09  欧普泰(83641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3-084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弄12号楼B座402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191,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83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增设1名独立董事,现提名陈思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陈思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复合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87年7月至1991年8月任职南通自行车厂工程师;1994年3月至1999年3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副教授,党委副书记;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担任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00年3月至2007年3月担任上海交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0年12月担任上海铭源实业集团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裕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源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期从事新材料研究教学,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创新创业投资及投资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陈思根)》(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191,4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增设1名董事,现提名戴剑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戴剑兰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宇瀚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任苏州欧普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戴剑兰)》(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191,4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191,4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191,4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191,4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191,4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资本由3,357.5900万元变更为6,667.3554万元,因此就《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191,4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帆、彭佳宁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陈思根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0月9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戴剑兰董事任职2023年10月9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