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欧普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欧普泰”)为满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申请授信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1.7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额度1.26亿元,用于“智能光伏检测设备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额度项下办理基本建设贷款,期限8年,担保方式为建设期内项目土地抵押,项目建成后追加房产抵押,不足部分采用信用方式;流动资金贷款额度0.5亿元,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全部1.76亿元额度由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补充连带责任保证。
目前上述授信和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欧普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黄浦江路104号注册地址:常熟市东南街道黄山路6号注册资本:100,000,000元实缴资本:75,651,587.57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振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
航空器驾驶员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22年5月19日
关联关系:江苏欧普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5,631,999.65元202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62,003,626.20元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42,154,911.34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60.09%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28,674,799.40元2023年1-12月利润总额:10,766,717.64元2023年1-12月净利润:9,708,616.17元审计情况: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欧普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欧普泰”)为满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申请授信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1.7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额度1.26亿元,用于“智能光伏检测设备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额度项下办理基本建设贷款,期限8年,担保方式为建设期内项目土地抵押,项目建成后追加房产抵押,不足部分采用信用方式;流动资金贷款额度0.5亿元,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全部1.76亿元额度由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补充连带责任保证。目前上述授信和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加房产抵押,以及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以满足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欧普泰项目建设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对江苏欧普泰能够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控制,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项目 | 数量/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 0.00 | 0.00%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 | 0.00 | 0.00% |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0.00 | -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0.00 | -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 0.00 | - |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