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9-19  欧普泰(836414)公司公告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并2024年8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之自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之法人主体,在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序号股东姓名交易时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2024/02/26~2024/03/2182,000

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6)。截至2024年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股票交易行为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股份回购行为,已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属于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关系或利益安排,不构成内幕交易。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

序号股东姓名交易时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上海衡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衡堪优选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4/03/13-2024/04/083,346,249

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是基于上市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综上,公司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有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

2、《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关于买卖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