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4-078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
6.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向32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30.0469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9月23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王振、顾晓红、汤雨香、戴剑兰、詹科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王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振
委员:沈文忠、陈思根(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戴建君(独立董事)
委员:沈文忠、彭慈华(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思根(独立董事)
委员:顾晓红、彭慈华(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彭慈华(独立董事)
委员:汤雨香、戴建君(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顾晓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顾晓红女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戴剑兰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戴剑兰女士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