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8证券代码:836419证券简称:万德股份公告编号:2023-078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股份”、“发行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9月15日行使完毕。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民生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8.93元/股于2023年9月5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00.0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个自然日内(含第
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
300.0000万股)。截至2023年9月15日日终,民生证券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300.0000万股,买入股票数
公告编号:2023-078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26,763,556.26元(不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8.93元/股,最低价格为8.81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8.92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民生证券已分别签署《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实际获配数量(万股) | 延期交付数量(万股) | 限售期安排 |
1 | 民生证券万德股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40.0000 | 140.0000 | 12个月 |
2 | 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0 | 120.0000 | 6个月 |
3 | 西安唐兴科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000 | 20.0000 | 6个月 |
4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0000 | 6个月 |
合计 | 400.0000 | 300.0000 | - |
发行人应于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累计购买股票数额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个交易日内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民生证券万德股份战略配售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限售期为
个月,其余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258676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增发股份总量(股): | 0 |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3,000,000 |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11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1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
发行人与民生证券签署《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确授予民生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经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告编号:2023-078(此页无正文,为《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