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查股网  2023-12-06  万德股份(83641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5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8.93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14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8.02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上市尚未满30个交易日)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11月2日开始,至2023年12月4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21.01%,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2023年12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0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21.01%,最高成交价为8.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01443.8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18.04%。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0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21.01%,最高成交价为8.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01443.8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18.04%。

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止,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发行价,触发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中关于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暨终止回购股份的议案》,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止,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发行价,触发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中关于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暨终止回购股份的议案》,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公告名称披露日期公告编号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10月17日2023-104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10月17日2023-105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2023年10月17日2023-106
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3年10月17日2023-107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3年10月17日2023-108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2023年10月23日2023-109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2023年10月31日2023-117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年11月6日2023-118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1月20日2023-121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2月1日2023-122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