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政生)

查股网  2024-04-19  万德股份(83641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马政生,作为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履职期间董 事会会议召 开次数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 方式列席股东 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方式
马政生1313现场出席3现场列席

2023年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3次,实际出席董事会13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2023年度履职期间,召开股东大会4次,列席3次。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

够做到会议前充分阅读,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履职期间,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共发表了5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3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联方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适用的上市标准的议案》同意
2023年5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议案》、《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同意

2、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参与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与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应要求,积极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2023年度,本人共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对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涉及的各项提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专业建议,为董事会提供了专业支持。

专门委员会会议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出席会议方式投票情况
提名委员会22通讯同意
战略委员会11通讯同意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自上述制度生效之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故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证劵交易所和陕西证监局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履行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研发、生产及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且关注电视、报纸、网络和专业杂志等媒体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情况。

4、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2023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合规运作、稳健发展。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政生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