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迅生物: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836504 证券简称:博迅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8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344)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7,5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5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1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49,562.5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175,437.50元。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共计募集资金8,122,725.00元,扣除发行费用510,919.40元,募集资
金净额7,611,805.60元。截至2023年9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分别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74号《验资报告》及大华验字[2023]00056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近日,在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一”)基础上,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补充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
在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二”)基础上,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公司与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补充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协议》一
甲方: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原协议》一 | 《补充协议》一 |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 修改为: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等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 | 修改为: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者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 |
(二)、《补充协议》二
甲方: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原协议》二 | 《补充协议》二 |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 修改为: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等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 | 修改为: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者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 |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