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松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79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如下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销售。因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操作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799,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薇维、张晓雯
(三)结论性意见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