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查股网  2024-03-12  无锡晶海(836547)公司公告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1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7日电话通知

5. 会议主持人:沈洪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及银行签订资金共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控股股东李松年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的承诺,在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的中融-融雅49号(P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庚泽1号(A9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统称为“中融信托相关理财产品”)出现逾期无法兑现的情形进而导致公司本金遭受损失时,由李松年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本金损失部分。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中融信托相关理财产品已逾期兑付。为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最大程度消除前述事项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李松年签订《资金共管协议》,公司拟通过与李松年设立共管账户、由李松年向该共管账户存入相关款项的方式,以保证其所作出的承诺得到切实履行,同时公司将与李松年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以下简称“锡山支行”)签订《账户管控服务协议》,由公司设立银行账户并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港下支行(以下简称“港下支行”)开设账户,锡山支行与港下支行系隶属关系,协议项下的条款对港下支行亦具有约束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及银行签订

资金共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全体监事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