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扬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钒钛产业园区内秉扬科技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4,662,0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4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樊书岑因其他工作安排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1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4,662,0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1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表决,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表决,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576,462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舒明杰、陈珏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