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尔: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36699 证券简称:海达尔 公告编号:2023-041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海达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6月7日行使完毕。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华英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0.25元/股于2023年4月21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65.00万股,占初始发行规模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海达尔于2023年5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7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65.00万股)。
截至2023年6月7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2.47万股,本次购买股票最高价格为10.24元/股,最低价格为10.04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10.16元/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62.53万股。
由此,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0.25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100.00万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62.53万股,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262.53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4,400.00万股增加至4,562.53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67%。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65.93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1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1,275.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2,940.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817.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123.83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华英证券已共同签署《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实际获配数量(万股) | 延期交付数量(万股) | 非延期交付数量(万股) | 限售期安排 |
1 | 无锡惠开正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00 | 66.00 | 22.00 | 6个月 |
2 | 绍兴市上虞区财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00 | 49.50 | 16.50 | 6个月 |
3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2.00 | 16.50 | 5.50 | 6个月 |
4 | 北京博雅教服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2.00 | 16.50 | 5.50 | 6个月 |
5 | 无锡市兄弟金属塑料厂 | 22.00 | 16.50 | 5.50 | 6个月 |
合计 | 220.00 | 165.00 | 55.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5月9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股份来源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股份来源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增发及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299467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增发股份总量(股): | 1,625,300 |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24,700 |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65.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增加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65.92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7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
2023年4月17日,发行人与华英证券签署了《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协议》和《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授予华英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合法合规,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经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符合《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25%,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告。
发行人: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9日
发行人: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