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尔: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6699 证券简称:海达尔 公告编号:2023-080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程序科学化和民主化,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本细则及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