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焦广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粟昶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等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3.回避表决情况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监事无需回避表决。《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