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谷红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陈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迟国敬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隋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王志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网络竞价购买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购买河北国控长城能源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购买股权的公告》。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1个月。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1个月。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