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查股网  2023-11-27  瑞星股份(83671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0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8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1个月,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5.07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12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4.83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8月3日开始,至2023年11月24日结束,实际回购

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80.97%,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一)权益分派实施前股份回购情况

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69,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94.77%,最高成交价为4.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097,342.5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80.97%。

(二)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份回购情况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1,902,657.41元,按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4.96元/股计算,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383,600股。

(三)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份回购情况

2023年11月24日,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四)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截至回购结束之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69,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94.77%,最高成交价为4.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097,342.5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80.97%。

公告名称披露日期公告编号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7月19日2023-055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7月19日2023-056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年7月19日2023-057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3年7月19日2023-060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3年7月19日2023-061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2023年7月26日2023-063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2023年7月31日2023-064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年8月3日2023-067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8月14日2023-070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9月1日2023-085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0月10日2023-112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10月31日2023-120
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2023年10月31日2023-12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10月31日2023-123
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1%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1月1日2023-124
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3年11月13日2023-127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