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4  瑞星股份(83671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谷红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1,67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依据其2023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形成《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6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据其2023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形成《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依据其2023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形成《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6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其2023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形成《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6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6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6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依据2023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形成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6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依据2023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形成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度(七)薪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方回避事项,关联股东谷红军、谷红民、陈宏、樊丰旺、武风良、付文轩、粟昶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方回避事项,关联股东谷红军、谷红民、陈宏、樊丰旺、武风良、付文轩、粟昶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9,6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方回避事项,关联股东焦广新、粟昶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6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十四)、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迟国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隋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67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迟国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隋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勇)》。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回避表决。

(十四)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十):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谷红军、谷红民、樊丰旺、付文轩、武风良、王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议案(十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迟国敬、苏毅、南丽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议案(十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焦广新、陈金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十):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谷红军、谷红民、樊丰旺、付文轩、武风良、王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议案(十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迟国敬、苏毅、南丽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议案(十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焦广新、陈金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1选举谷红军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81,677,100100%当选
非独立董事
1.2选举谷红民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1,677,100100%当选
1.3选举樊丰旺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1,677,100100%当选
1.4选举付文轩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1,677,100100%当选
1.5选举武风良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1,677,100100%当选
1.6选举王川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1,677,100100%当选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1选举迟国敬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81,677,100100%当选
2.2选举南丽敏女士 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81,677,100100%当选
2.3选举苏毅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81,677,100100%当选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1选举焦广新先生为 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81,677,100100%当选
3.2选举陈金星先生为 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81,677,100100%当选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1关于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877,100100%00%00%

(十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议案十之(一)选举谷红军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77,100100%当选
议案十之(二)选举谷红民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77,100100%当选
议案十之(三)选举樊丰旺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77,100100%当选
议案十之(四)选举付文轩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77,100100%当选
议案十之(五)选举武风良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77,100100%当选
议案十之(六)选举王川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877,100100%当选
议案十一之(一)选举迟国敬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877,100100%当选
议 案十一之(二)选举南丽敏女士 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877,100100%当选
议案十一之(三)选举苏毅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877,1001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连莲、王雪莲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果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谷红军董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谷红民董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樊丰旺董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付文轩董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武风良董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川董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迟国敬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南丽敏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苏毅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焦广新监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陈金星监事任职2024年5月1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