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6月2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谷红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苏毅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迟国敬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南丽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7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景县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县瑞华”)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以下简称“枣强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该行实际批准为准。公司将针对上述授信申请景县瑞华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
鉴于目前枣强支行已经授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的授信额度,枣强支行拟将公司与景县瑞华对其的贷款调整为集团授信贷款。上述景县瑞华的授信申请不影响公司与枣强支行既存的授信和担保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马正兴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自相关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马正兴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自相关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