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为了提升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各类舆情的应对能力,确保公司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舆情事件,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舆情的定义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