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迟国敬)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迟国敬)
本人作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迟国敬 | 13 | 13 | 0 | 13 | 0 | 0 | 2 | 2 |
本人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回避表决事项除外),
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有关独立意见如下:
1.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对《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投资者保护方面所做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及讲座,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迟国敬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