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冈精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股网  2024-03-27  吉冈精密(8367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9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三)存在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的,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前后3个月内。

公司应当向相关股东问询其未来三个月是否不存在减持计划及未来四至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并披露。相关股东应当将其作为承诺事项予以遵守。

第二十九条 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结合净利润、净资产的增长情况等说明高送转与公司业绩增长的匹配情况,或结合最近三年每股收益情况等说明高送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

(二)相关股东前三个月的持股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承诺及未来四至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三)方案披露前后三个月,不存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解除限售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明确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说明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以及方案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其不确定性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