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冈精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23.1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21.94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19023.1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19021.9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