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冈精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16  吉冈精密(8367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4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昌路22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延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5,208,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2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等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公司实际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利率、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等由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确定。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5,208,7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于2025年度将累计向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延累计借款不超过4,6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采购生产物资等。周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无锡梁溪区清扬康臣。周延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预计于2025年度将累计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周斌累计借款不超过3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采购生产物资等。周斌,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无锡市梁溪区风华里。周斌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与周延为姐弟关系。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方交易行为,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且均遵循诚实信用、自愿、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26,1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为5,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周延、张玉霞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议案(二)《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5,435100.00%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阳、张涵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