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关于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一)改选的基本情况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改选吴桂周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易兰女士(召集人)、匡同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改选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芳芳女士不再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任职要求。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改选吴桂周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改选为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做的调整,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