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育航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1,873,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7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5,097,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8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72,6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72,6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股数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蕊、陈鸣剑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会字[2023]第0652号)。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