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奔朗新材52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林妙玲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林妙玲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2.70亿元人民币,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