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9,365,734股,占公司总股本10.65%,可交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尹育航 | 是 | 董事长 | A | 15,296,875 | 8.41% | 46,040,664 |
2 | 陶洪亮 | 否 | 董事、总经理 | A | 1,378,187 | 0.76% | 4,134,563 |
3 | 刘芳芳 | 否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A | 26,000 | 0.01% | 78,000 |
4 | 杨成 | 否 | 董事 | A | 937,500 | 0.52% | 2,812,500 |
5 | 吴桂周 | 否 | 董事 | A | 1,537,500 | 0.85% | 4,612,500 |
6 | 林妙玲 | 否 | 监事会主席 | A | 15,422 | 0.01% | 46,266 |
7 | 徐志斌 | 否 | 副总经理 | A | 93,750 | 0.05% | 281,250 |
8 | 马邵伟 | 否 | 副总经理 | A | 80,500 | 0.04% | 241,500 |
合计 | — | 19,365,734 | 10.65% | 58,247,243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16,491,507 | 64.05%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58,247,243 | 32.03% |
2、个人或基金 | 365,250 | 0.20% | |
3、其他法人 | 6,776,000 | 3.73%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00% | |
5、其他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65,388,493 | 35.95% | |
总股本 | 181,880,000 | 100.00% |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
售股份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20日上市,截至2023年1月17日,公司相关股东关于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条件已触发,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4年6月20日。截至目前,限售期已满,不存在其他约定及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三)《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