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集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集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