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00,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5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100,01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仁刚、涂焕锋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