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27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013,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39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39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24年的发展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24年的发展规划。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针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针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3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了2023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了2023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2024经营发展计划及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4经营发展计划及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兼顾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对公司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3年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9,921,409.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9,586,974.00元。公司本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元(含税),并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七)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1、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十)审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十一)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编制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焱军)》(公告编号:2024-00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娟)》(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矫庆泽)》(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013,9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编制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焱军)》(公告编号:2024-00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娟)》(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矫庆泽)》(公告编号:2024-00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二)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77,463 | 0.7831%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仁刚、王建平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瀛凯邦事务所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