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4-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市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