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宇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2022年7月22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706,640股,实际控制人周洪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88,000股、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184,000股,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778,6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股)的
63.4393%。
、因一致行动人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减持股份,截止到2024年
月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706,640股,实际控制人周洪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88,000股、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839,000股,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433,6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股)的62.9714%。
3、2024年11月7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新增股份3,522,000股,陈宇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42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73,737,616股增加到77,259,616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陈宇、周洪霞、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853,64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62.9714%降低至
60.6444%。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一)陈宇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告知函》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