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娟)

查股网  2025-04-18  派特尔(836871)公司公告

2024

作为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李志娟:1979年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历任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务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部经理,广东轩辕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

月至今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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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方式0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方式00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方式0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方式00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方式00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方式00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方式00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方式00

在2024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累计完成

个工作日的现场履职。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及各项制度履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董事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本人积极参与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我们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各项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客观、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志娟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