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咨国际: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05.4056万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86.4867万元。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权益分派结果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的议案》。因此前述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2024年5月31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29,054,0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共转增股本25,810,811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4,864,867股。现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权益分派结果,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