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咨国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广咨国际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主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3,954,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25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43,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6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3,954,25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调整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切实发挥坐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坚持业绩导向市场导向,强化精准考核精准激励,“摸高”机制的设立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拟对《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3,954,25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800,49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吕晖律师、徐玮盼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或列席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律师签字确认的《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0日